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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8-12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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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广西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

(一)抓好《条例》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新进干部职工培训必修课,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法规内容,稳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牵头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二)抓好制度衔接。根据《条例》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适用范畴、依申请公开原则和处理程序,完善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明确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对于答复难度大、涉及其他部门的申请件,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会商,认真研究后形成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处室:厅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三)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集中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底前,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公开到位。(牵头处室:厅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用权公开

(四)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情况,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自治区民政厅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责任处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五)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自治区民政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通过专栏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年底前基本解决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三、拓宽主动公开范围

(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简易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编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处室:厅办公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七)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厅直属单位编制本机关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健全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通过推进办事信息公开,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四、提高解读回应实效

(八)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围绕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九)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行政结果公开,落实回应主体责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三公”经费、财政资金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澄清模糊认识。[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十)扩大公众参与度。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稿、发放调查问卷、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应认真整理,作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重要参考。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提高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自治区民政厅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十一)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做好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和信息公开更新责任,加强网站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定期开展网站栏目更新情况检查,对发现网页显示不正常、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网站链接断链等问题,责成责任处室(单位)迅速整改到位。推进厅网站交流互动,开展便民咨询服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与凝聚力。(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十二)加强“广西民政”微信公众号管理。进一步推广“广西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紧贴工作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焦点、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发挥和利用好民政信息发布、政民沟通、在线服务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广西民政”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政、回应关切、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让“广西民政”微信公众号提升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十三)统筹抓好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9)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继续统筹抓好12349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整合,进一步优化12349知识库、调整民政民生政策100问知识库,及时调整补充相关业务知识和最新政策法规纳入知识库;通过联系整合民政、老龄、老干、卫计、司法、残联、共青团、广电等多个部门的信息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民政养老、儿童救助保护、殡葬等民政事项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六、保障措施

(十四)明确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职责,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到实处。

(十五)加强监督评估。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厅内考评内容,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对信息采集更新、政务公开的通报考核力度。对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到位或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本要点的工作情况,要在2020年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厅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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