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青年生育愿望提高人口出生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加大正确生育观的宣传和引导。”结合民政部门职责,我厅重点做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婚俗改革,引领文明新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2019年联合自治区文明办、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在柳州、贺州2个设区市开展全区婚俗改革试点。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柳州市推广的汉服颁证、明制集体婚礼屡上热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2022年3月,下发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相关文件,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推动各设区市确定了至少1个县(市、区)开展婚俗改革试点。2022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彩票公益金400万元支持11个市、县(区)开展婚俗改革,以点带面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婚嫁陋习、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持续好转,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柳州市城中区常态化举办结婚汉服颁证、集体明制婚礼,开展婚姻咨询辅导服务,引发社会热烈反响,顺利通过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中期评估考核并获得了民政部通报表扬。2022年10月31日,全区首家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在南宁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家风家训园为优良家风传承基地,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
二是开展婚调服务,促进婚姻幸福。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精神,积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并将“实现婚姻登记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写入《广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近年来累计争取830多万元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基层70多个婚姻登记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或律师开展《民法典》宣传、婚前教育、离婚辅导、颁证服务等工作,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各地民政和婚姻登记机关利用“5·20”“七夕”“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加强婚姻移风易俗宣传引导,邀请知名人士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全面衡量、品格为重的择偶观和严肃认真、忠诚担当的恋爱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价值取向。
三是加强婚登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近年来,我们结合广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一事通办”、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等措施,优化登记流程,提高服务水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2017年停征婚姻登记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规定,同时优化《婚姻登记证明材料事项清单》,减少婚姻登记手续环节,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幸福体验。贵港市民政局着眼提升婚姻登记机关便民服务,率先实现所有婚登机关全程免费服务。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在全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区通办”工作,于2022年6月实现“全市通办”全覆盖,10月实现“全区通办”,极大方便群众。“全市通办”“全区通办”的顺利实施,为下一步开展“跨省通办”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撑。2022年10月28日,我们向民政部申报将广西列入全国第二批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力争在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全国“跨省通办”,打通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以及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婚俗改革、婚姻登记管理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为提振青年生育愿望提高人口出生率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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