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8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48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433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43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黄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厅认真履行职责,从维护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生活条件,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让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一、健全政策制度,为残疾人社会福利提供政策保障
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残联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纳入《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残疾人社会福利提供政策保障。
二、强化保障措施,为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权益保障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对重度残疾人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都作出了特殊规定,扩大残疾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从2022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重点保障对象(A类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其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5元。
2021年以来,全区在享低保、特困的残疾对象2245.6万人次,其中低保残疾对象有1822.8万人次,特困对象有422.8万人次,分别发放了160亿元、88亿元,获得过临时救助的残疾对象41.75万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57亿元。截至2024年4月底,全区在享低保、特困的残疾对象56.68万人,其中低保对象有46.14万人,特困对象有10.66万人。2021年以来,累计为77.96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5.53亿元。
三、转变服务方式,为残疾人生活便捷提供信息化服务
2021年,出台《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全区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施“跨省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2年,转发《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全面开展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业务,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越来越便捷、精准、温暖的民生服务。截至目前,全区收到并办结的“跨省通办”91件、“全程网办”888件。2021年投入50万元对广西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自治区残联、卫生健康、人社、军人事务、监狱等部门信息共享,与低保、特困、火化等信息实现无缝对接,增加提醒功能,有效避免遗漏、重发、错发现象,提高发放精准性。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等,不断加强补贴资金常态化动态监控,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
一是筹集资金10190万元,为全区5.2万户高龄、失能、残疾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二是筹集资金2400万元,为全区困难群众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其中,筹集资金900万元,在全区11 市41个县(市、区)实施“福康工程”,服务人数1867人,其中配置生活类康复辅具2708件,假肢配置262例,矫形器配置152例,手术矫治15人;筹集资金700万元,在上述地区实施贫困老年人听力康复工程,为1230名听力障碍困难老年人配置了助听器,改善了他们生活质量;筹集资金800万元,实施全区儿童福利康复辅具配置工程,为全区30个儿童福利机构配置辅具4628件,提供个性化矫形器配置740人次2078件,免费为全区45名肢体、智力类残疾儿童提供5个月时间的专业康复训练。
三是筹集资金5423万元,在全区73个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患者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心理疏导以及融入社会等服务,患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共服务困难群众1.5万多人,有效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
此外,筹集10011万元,支持南宁等5个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桂林市扩建、防城港市新建项目,提升其服务水平。
五、加强请示汇报,适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9年1月起,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一直实施至今。截至目前,在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中,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排在全国第24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排在全国第27名。由于中央没有安排两项补贴䃼助资金,全部由各省区市各级财政自筹发放,2021年以来,全区两残补贴约需发放11亿元左右,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切块补助市县8亿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补足,但由于各地财政困难,大部分市县无法筹措差额部分,只能通过挤占其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解决按时足额发放问题。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每年都会同财政厅就提高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行论证评估,但由于受疫情以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自治区财政压力大增,没能提高两项补贴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沟通,争取早日提高我区两项补贴标准,为我区残疾人争取更多福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5月28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