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01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693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69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杨展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农旅康养产业,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的建设任务和标准,为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支持建设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出台《广西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创新拓展农村助老便老照料服务项目,依托市场化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完善县乡村养老服务体系,让农村老年人就近享受便捷服务。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目前全区建设540个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48%。进一步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留守、失能等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2023年以来,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自治区福彩公益金近2亿多元支持桂林市灵川县潭下镇、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等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推动农村康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区院校、养老机构中遴选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个,以“双基地”创建为抓手,系统谋划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区内23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50%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培训工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2023年,全区9所技工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等专业,全年招生1400余人,其中80%以上为农村学员,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村医疗与健康服务水平,还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村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大力推动农村养老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农旅康养产业融合,努力让农村老年人拥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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