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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2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0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700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2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0号)

2024-12-30 17: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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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一老一幼”设施建设,推进社区等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扩大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今年以来,自治区本级起草制定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运营服务、综合监管、人才建设等方面10项政策文件,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争取中央资金2.7亿元、筹措本级资金1.9亿元,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全区23个城乡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涵盖兜底养老、普惠养老等范围,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截至目前,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25.7万张;建成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建成540个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48%

二、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分年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指导各地根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坚持“一户一策”,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为老年人配置防走失装置、安全监控装置等智能适老化产品。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5万户,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化、规范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柳州市民政局等共同起草的2项广西地方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适老辅具入户评估指南》《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南》已完成起草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三、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1年以来,柳州、梧州、南宁、北海、桂林、钦州、贵港、百色8个市先后获得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地区,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对其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实现智能化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目前,全区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0张,不断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四、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参与。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0005000元的建设补贴,对收住规定范围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每人每月60190元的运营补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发展养老服务。落实各类惠企扶持政策,对我区各类养老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多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遴选推荐32家养老机构(企业)纳入“桂惠贷—文体旅康养贷”名单,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20242025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依托广西独特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居养老产业,目前全区共培育32个广西旅居养老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扩大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设一批城乡养老服务项目,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大养老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出台《广西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通过公建民营等机制,培育引进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行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829

(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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