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6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5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70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苏祐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桂港护理人员通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政策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民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规政策保障。会同财政厅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根据工作年限每人每月给予50—400元岗位津贴。2023年以来,安排养老服务岗位津贴225.73万元,发放补贴对象1121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质量,有力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
自治区组织两期养老院院长、护理员骨干“双百人才”培训;市、县(区)分层分类组织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员等业务培训。鼓励各地成立“养老服务人才工作室”,发挥竞赛尖子、业务能手作用,开展研讨学习、结对帮带、岗位练兵,提升服务技能。发挥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基地作用,增设紧缺专业,扩大招生和培养规模。组织参加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遴选一批优秀养老护理员,开展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增强对养老护理员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
三、鼓励高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
目前,我区普通本科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点8个,共有在校生9512人;高等职业专科层次开设护理专业点12个,在校生29215人。其中,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的护理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护理学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护理专业入选自治区高水平高职专业。储备了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
四、鼓励广西护理高职学院与香港院舍直接沟通岗位需求
自治区教育厅在2015年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以此为平台,开展丰富且有成效的桂港职业教育交流活动,为香港院舍直接面向广西护理高职学院吸引人才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多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养老护理人员输港通道的打通提供条件。继续加大宣传和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高水平建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加大对我区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范化管理,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9日
(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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