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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8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7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707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8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7号)

2024-12-3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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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彩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中心进小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序发展

围绕打造亲民、安全、幸福、放心的高质量养老服务目标,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桂林市召开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交流经验、探索发展模式,谋划部署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印发《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及试点工作方案,在每个县(市、区)开展2个及以上老年助餐试点,目前各地已完成筹划部署和摸排选点。加强社区日间照料、助餐助洁服务、老年文化活动等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按标准培育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截至2023年底,已创建命名63个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

二、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推动贵港、百色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获得中央支持4223万元,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对其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实现智能化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截至目前,全区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7500张,不断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三、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强化监督指导,在每年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推动各地加快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方案审查、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办理、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全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2023年全区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为92%,较2022年提升26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底,全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四、强化既有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

开展城市体检,因地制宜在既有居住小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同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根据小区老龄人口占比大等特点,开展“楼道革命”“环境革命”,增设楼道适老化座椅,加装或改造楼道扶手,着力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打造通畅、安全、温馨的小区环境。加大老旧小区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力度,做到能装尽装。截至目前,全区通过改造累计新增体育健身场地507处,新增养老服务设施153个,完成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475个。

五、鼓励发展物业服务新业态

对公租房小区实施智能化、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动公租房小区实施智能化建设,加强对60岁以上独居老人的看护管理,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保障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各地建立红色党群物业服务中心,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物业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质增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829

(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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