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09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09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70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甘德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普惠型养老社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筹措中央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6.31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筹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15亿元,支持南宁市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梧州市万秀区养护院建设项目、贵港市老年颐养院项目。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8个,覆盖率100%。
二、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2021年以来,推动南宁、柳州等8个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区已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0张。加强社区日间照料、助餐助洁服务、老年文化活动等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按标准培育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目前全区已创建命名63个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
三、加大养老服务市场化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灵活机制,先后培育柳钢仙源、真情等10多个本土养老服务品牌机构,引进上海天与、香港幸福养老等50多家区外机构参与运营管理。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000~5000元的建设补贴,对收住规定范围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每人每月60~190元的运营补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发展养老服务。
四、开展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增设楼道适老化座椅,加装或改造楼道扶手,改造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小区设施、服务短板。支持盘活小区内和周边各类闲置资源,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推动健身、养老、助餐等设施建设。
五、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发挥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作用,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我区持续推进南宁市五一东路社区和柳州市五菱社区2个国家级完整社区试点和13个自治区级完整社区试点开工改造,共落实投入完整社区试点建设资金2.82亿元,实施93个示范项目。
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督促相关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及建设工程规范标准,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持续强化对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开展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将养老服务设施指标纳入验收内容,对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地达标。
七、支持养老领域科技创新。2023年,自治区财政统筹科技领域专项资金308万元支持养老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包括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面向智慧医疗的新型智能家商两用无创呼吸机研发与产业化和智慧医疗等领域项目研发,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科技养老服务水平。
八、加强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汇聚、共享全区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高领津贴老年人信息等数据,加强职能部门涉老数据共享,进一步夯实全区老年人数据信息库,为广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坚实的数据底座支撑。目前,平台已经接入自治区、市、县共9486个部门,汇聚发布各地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3.3万个,汇聚政务数据共405.44亿条。
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多元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大力整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等工作资源,结合完整社区试点工作,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持续完善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信息化应用场景,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9日
(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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