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0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4〕711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71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黄小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推动社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养老托育服务政策顶层设计。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设置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康广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专章,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出幼、学、病、老、弱等领域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推动全区14个地级市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统筹谋划。
二、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法规体系。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综合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按照规定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配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以及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且单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三、加快补齐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短板。“十四五”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89亿元,支持南宁市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等106个养老项目建设;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28亿元,支持贵港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梧州市龙圩区苍海托育中心等69个托育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亿元支持银海区社会老年服务中心、北流市老年养护院康护楼等10个养老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25.7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9.18万张,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7%;全区托育服务机构7600多家,提供托位数18.27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7个。
四、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专业建设。为加快培育养老托育人才,我区多所院校开设了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全区高职院校开设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从2021年的22个专业点、在校生1937人,发展到目前30个专业点、在校生1.1万人。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由2021年的85个专业点发展到目前90个专业点、在校生4.5万人。鼓励各高职院校增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全区高职院校共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点15个、在校生1891人,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点8个、在校生1050人。
五、推动养老托育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将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列入技能类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大力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统筹技工院校和优质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围绕养老和托育服务用工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00多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托育相关职业(工种)培训。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养老护理类职业技能培训2.34万人次,落实培训及鉴定补贴2019.05万元;开展托育类职业技能培训15.99万人次,落实培训及鉴定补贴17779万元。
下一步,将加强指导各地用好用活用足发展养老托幼服务的各项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一老一幼”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发展社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持续强化养老托育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养老托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9日
(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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