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政协提案答复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8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0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200号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8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0号)

2026-01-28 17: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妇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邹锋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第2025489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民政职责,从深化关爱服务、强化平台效能、加强慈善公益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一、深化关爱服务,织密保护网络。一是深化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行动。会同多部门制定并实施《广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走访工作,发现疑似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相关线索的,指导儿童主任、社工第一时间落实强制报告。同时,出台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专项政策,联合检察院等部门,为18名重点困境儿童提供个性化心理帮扶。二是创新流动儿童关爱服务。2024年4月,自治区成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加强我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教育、公安、卫健、医保、统计、残联等多部门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在全区部署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围绕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监护提质、关爱帮扶、安全防护、公共服务等重点任务制定清单、整合力量,面向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各类关爱服务。自治区民政厅积极筹集资金,在南宁、柳州、梧州打造3个村(社区)流动儿童观测点,引入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为全区树立典范。三是持续加强兜底保障工作。2024年为全区3.4万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约4亿元。链接青山慈善基金会启动“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持续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直至大学毕业,惠及662人。自治区民政厅连续五年投入1000万实施特殊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为残疾困境儿童配置矫形器,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强化平台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专线。针对涉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诉求,迅速联动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妥善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追踪问效。2024年以来,专线共处理未成年人有效诉求15199件,处理儿童保护紧急个案17件。二是打造“广西儿童福利综合服务云平台”。依托该平台,自治区民政厅定期发布法制教育、案例分析等内容,累计更新信息超过1600条,为儿童工作者和公众提供了丰富的防欺凌、防校园暴力等安全知识资源。

三、动员社会力量,共筑安全防线。一是深化牵手“童”行公益行动。2024年,自治区层面连续开展5期牵手“童”行公益活动,发动区直机关150个爱心家庭结对帮扶隆安、平南等地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50人。目前全区共组织动员了4万名“爱心家长”“爱心妈妈”与4.43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服务效果逐步显现。二是创新儿童关爱慈善项目。借助广西“慈善一日捐”活动,自治区民政厅开发了桂善行·牵手“童”行暖心包和“一米空间”微光伴童行等慈善项目,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等工作融入其中,为儿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监管。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力度,为学生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聚焦职责范围,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排查走访和应急处置能力;将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纳入重点帮扶范围,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与教育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持续深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的关爱帮扶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孙嘉灿,0771-262298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