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66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191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19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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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经研究,现就梁小聪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废旧衣物回收进行监管和循环利用的建议(第2025669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成果的不断巩固拓展和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基层群众基本的温饱问题已经妥善解决,以回收废旧衣物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慈善工作的需要,民政部门已不再办理对废旧衣物进行慈善回收项目的备案。对于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此类项目,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督促相关组织按规定做好回收衣物回收利用工作。对假冒慈善组织设立废旧衣物回收箱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防止违法行为损害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6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孙高明,263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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