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91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192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19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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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研究,现就蓝立贵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问题的建议(2025913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蓝立贵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社会捐赠与慈善支持的建议,提出要“搭建农村养老慈善捐赠平台,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对捐赠者给予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激励措施,如企业或个人捐赠可享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前扣除、获得荣誉证书等,提高社会参与度”。近年来,我厅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一老一小”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引导慈善组织针对“一老一小”的困难需求设立慈善项目,在解决他们物质需求的同时开展各类服务,帮助有需求的老年人解决现实困难,提高生活质量。在慈善表彰方面,我区于2020年设立了“八桂慈善奖”,对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先进典型,在享受纳税优惠政策的同时,进行表彰鼓励。目前“八桂慈善奖”已开展两届评选表彰活动,共有56名对象获得表彰。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蓝立贵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引导慈善组织实施关爱困难老年群体的慈善项目,加强对老年人的帮扶和服务,与其他部门共同努力,为农村老人安享晚年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6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孙高明,263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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