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政协提案答复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52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193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193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52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193号)

2026-03-04 18: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公安厅:

经研究,现就杨鸿宇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养狗行为,防范狗患扰民的建议(第2025520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出“创新社区自治样板: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各社区创建‘宠物文明示范社区’,组建自治委员会,…”等建议。2023年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民政部门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已经调整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民政部门不再有指导城乡社区自治建设的职能,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代表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民政部将充分参考代表建议,结合自身职能配合做好规范养狗行为、防范狗患扰民相关工作,为营造和谐人居环境贡献民政力量。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6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孙高明,263761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