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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54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1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201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54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1号)

2026-03-06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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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谢艳娟代表提出关于出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机制的建议(第2025543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将其纳入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围绕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需求,完善保障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关爱帮扶,在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夯实儿童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推动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2024年4月,自治区妇儿工委发文设立自治区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由自治区民政厅作为工作小组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目前南宁、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等地也相应成立协调机制。同时,我厅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会同教育、公安、卫健等9部门在全区部署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摸底排查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录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库,对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等需要重点关注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二、深化关爱服务,提升保护能力。2024年,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多部门制定并实施《广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在全区部署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自治区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监护提质、关爱帮扶、安全防护、公共服务等重点任务制定清单、整合力量,面向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各类关爱服务。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2024年安排105万元公益金购买服务,在南宁、柳州、桂林等7个市开展了8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67名儿童开展心理测评,建立一对一心理健康教育档案。二是加强个案帮扶。我厅联合自治区检察院等部门,为处于监护高风险和遭受侵害的儿童提供个案帮扶18人次。三是加强安全教育。2024年我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单位深入留守儿童人数较多的农村中小学校,邀请专业团队开展了6场“福彩情、防溺水”和校园防暴力、防欺凌等儿童安全教育实训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校园欺凌防治和儿童自护教育、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四是打造观测点。在南宁、柳州、梧州打造3个村(社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观测点,引入专业人才为流动儿童提供专业服务,从场地布局、标识设计、服务标准、排查走访、个案处置、部门联动等方面对3个关爱服务观测点开展全方位指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是打造关爱服务品牌。积极打造“牵手‘童’行”—万名爱心家长、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益行动品牌,以牵手“童”行公益行动为载体,广泛发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专业背景的党员、干部加入爱心家长队伍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帮扶。2024年我厅联合自治区妇联、区直机关工委连续举办5场活动,发动区直机关150个爱心家庭结对帮扶隆安、平南等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50人。各地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引导专业力量为爱心家长、爱心妈妈的关爱服务提供专家指导、款物募集、增能赋能等多元化支持,形成常态化帮扶与专业性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关爱服务新模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区共组织动员4万名“爱心家长”“爱心妈妈”与4.43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对,服务成效明显。

三、创新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效能,我厅一是自主开发建设了“广西儿童福利综合服务云平台”,在云平台上发布了“儿童微心愿”助力和支持公益行动,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2024年为800个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现了“微心愿”。同时,利用云平台开展全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线上培训增能赋能活动,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作用。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大数据发展局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创新标准化的业务闭环流程、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热线专家队伍。2024年以来,专线共处理未成年人有效诉求15199件,处理儿童保护紧急个案17件。三是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安全教育等内容纳入机构重点工作内容予以推进,切实增强民政部门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能力。

下一步工作,我厅将充分发挥民政作用职能,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各类困境儿童精准关爱,完善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提供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社会组织,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孙嘉灿,0771-262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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