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3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3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20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自治区林业局:
经研究,现就秦彩艳代表提出的《支持贺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543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加强康养产业规划引领。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深入推进“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培育壮大旅居康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广西养老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支持贺州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整合生态优势、长寿文化等特色资源,开发一批旅居康养产品和路线,遴选一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区域、东北地区的旅居康养基地。
二、丰富康养产品供给。开展旅居康养质量提升行动,出台旅居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设贺州黄姚古镇等300多个宜游宜居场所。培育贺州市西溪森林温泉度假邨、贺州市平桂区姑婆山景区等100多家旅居养老优质基地,支持贺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推出健康、疗养、康复品牌,打造贺州森林温泉康养等20条“到广西旅居养老”“到广西过冬养老”精品路线,遴选500余家场所纳入路线,沿线开发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产品,为旅居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
三、搭建康养合作交流平台。近年来,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区域、西北地区举办广西康养产业系列合作洽谈会,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21个省份签订旅居康养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产业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办广西广东康养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启动暨六省(广东、江西、黑龙江、辽宁、云南、陕西)旅居养老首发团欢迎活动,开启跨省区旅居养老新征程。开展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访问交流,探讨建立旅居康养合作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以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发展“森林康养+”,推动养老服务与林业、文旅等行业融合发展,丰富拓展养生养老、康复疗养、休闲度假等森林康养业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森林康养服务。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李新军,282612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