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76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206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20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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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林海晓代表梧州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广西银发经济的建议(2025760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高度重视发展康养产业。一是加强康养产业规划引领。自治区政府出台《深入推进“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培育壮大旅居康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广西养老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支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整合生态优势、长寿文化等特色资源,遴选一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区域、东北地区的旅居康养基地。二是搭建康养合作交流平台。近年来,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区域、西北地区举办广西康养产业系列合作洽谈会,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21个省份签订旅居康养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产业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办广西广东康养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启动暨六省(广东、江西、黑龙江、辽宁、云南、陕西)旅居养老首发团欢迎活动。三是打造养老品牌特色。培育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目前广西“中国长寿之乡”达到38个,占全国总数三分之一以上。举办“到广西养老”“到广西过冬”“到广西慢游”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出桂林秀甲山水休闲养生等30条“到广西旅居养老”“到广西过冬养老”精品路线。培育32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为粤港澳大湾区老年人来广西旅居养老提供优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认真落实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优质旅居康养场地,连点串线打造高品质旅居养老路线;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东北等地区开展推介,打造“到广西旅居养老”“到广西过冬养老”品牌;加强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研究,编制养老产业发展报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擦亮“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品牌。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吴弘晖,1807778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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