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民函〔2025〕340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34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王德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全州县毛竹山村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及康养项目的建议(第2025196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部署,制定政策举措,落实财政资金,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我厅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全州县养老服务工作,2024年,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802.76万元,支持全州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其中,81.76万元用于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319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公建公营装饰装修建设项目,402万元用于综合福利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支持全州县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推动桂林市、全州县民政部门指导做好毛竹山村老年活动中心及康养项目建设有关提级论证、财政投资评审等前期工作,在符合项目建设条件后纳入项目库,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4月29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肖建章,18154527516)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