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政协提案答复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6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民函〔2025〕352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352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6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民函〔2025〕352号)

2026-03-06 10: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莫金枝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鼓励慈善基金透明体系建设的建议(2025684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对慈善活动进行全面规范,促进了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自20249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以来,我厅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促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321个。近年来,我区慈善组织每年接受捐赠在6亿元左右,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等慈善活动参与者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医助学、生态保护、灾害救助等多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的慈善监管体系和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环境。你们提出的构建全面的信息公开框架、强化基金会内部监管与制度建设、加强外部监管、优化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等建议,非常契合当前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慈善组织规范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将充分采纳你们的好建议,结合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管理的实际,在今后的工作抓好推进落实。

一、引导督促慈善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慈善透明度。目前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会的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信息公开框架。例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章和民政部2018年出台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61号)中对慈善组织(含基金会,下同)的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频率、信息公开方式和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针对基金会,民政部于2006年出台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民政部令第31号)第四条规定了“基金会应当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一)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二)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三)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基金会信息公开的频率;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了基金会信息公开的方式。关于法律责任方面,《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第十四条“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明确了慈善基金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我厅将持续做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在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慈善条例》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推动慈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二、引导强化慈善组织加强内部监管与制度建设。新修改的《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对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作出了规定、提出了要求。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

三、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借助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公开,是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重要措施。民政部统一搭建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我厅也依托广西社会组织网搭建了广西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每年我区的慈善组织要通过这两个平台及时更新并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公开募捐备案和慈善项目、重大事件等信息,捐赠者和社会公众均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这两个平台轻松获取所需信息,有效的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透明度。此外,我厅正在推动建立推广广西慈善组织财产支出申请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将包含基金会在内的慈善组织的财产支出纳入系统中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披露慈善组织财产收入支出情况,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

四、强化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我厅贯彻落实对慈善组织要开展抽查审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采用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的方式,对全区性慈善组织开展全面审计,对慈善组织的运营效果、财务状况及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并组织慈善组织通过民政部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公开慈善组织、基金会及其公益慈善活动的有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厅深入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部分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公开募捐和善款使用情况开展实地检查,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慈善组织的日常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我厅将持续强化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慈善组织问题清单,根据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跟进整改。同时,强化慈善组织人员培训,举办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提升慈善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慈善组织合法合规运行。

五、持续优化公众参与监管。公众可以通过“慈善中国”网和广西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对全区的包括基金会在内的慈善组织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督。我厅在广西社会组织网开设了投诉举报窗口,公众可以通过该渠道对存在问题的慈善组织进行举报,民政部门会及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响应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厅将持续探索扩大公众参与慈善组织监管的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监督和反馈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

六、鼓励引导建设有良好透明体系的慈善基金公募化。我厅将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根据对慈善基金会的日常监管和年报年检情况,筛选出一批运作良好的、制度规范的、工作人员专业的慈善基金会,鼓励并指导其申请公募资格,扩大资金筹集渠道,推动慈善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结合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慈善组织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诚挚感谢你们对全区民政工作、慈善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5月6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陈锋,0771-263761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