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3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民函〔2025〕833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83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易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2025380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民政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广西养老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区养老产业发展极具参考价值。收到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逐条落实建议,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强化政策引领,明确发展方向”建议的落实情况
国务院印发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广西推动康养产业与医疗、旅游业融合,发展旅居养老,打响“长寿福地”品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先后召开第十五次全区民政会议、全区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进行系统部署,自治区领导多次听取养老产业工作汇报,加快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制定发展规划。自治区将发展旅居养老列入“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4万张旅居养老床位。将支持旅居养老发展写入《广西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各地政府制定扶持政策。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出台《广西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养老产业集群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二是完善政策体系。2025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养老服务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等“四大体系”,形成12条政策措施,强化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要素保障。开展2025年度旅居养老基础性研究,通过调查走访、重点访谈、问卷调查、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到广西旅居养老的人数分布、停留时间、养老消费、服务供给等情况进行分析,为促进广西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关于“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服务品质”建议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高度重视养老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今年以来,筹措中央、自治区资金共9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比2024年增长65%,其中争取3亿元支持17个城乡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总投资达4.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9216家,养老服务总床位21.3万张。二是动员社会资源参与。落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场所、投融资、税费优惠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用电、用水、用气等与居民同价。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累计建设普惠养老床位1.5万张。积极引进泰康、华邦、前海、光大等10多家专业化连锁品牌进入广西,培育发展柳钢仙源养老、金太阳养老、真情养老等20余家本土品牌企业,全区民办养老机构超过460家。2024年以来,全区金融机构向养老金融领域投放“桂惠贷”65亿元,惠及企业4694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1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广西大健康基金0.6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52亿元投资养老设施建设。
三、关于“优化服务供给,满足多元需求”建议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聚焦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发展。一是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6万张,由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专业组织为经济困难以及高龄、留守、空巢等特定老年群体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00多万人次,累计为9万余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全区共建成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38家、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10家、覆盖率超过5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9400多个,老年助餐点721个、累计开展老年助餐服务380多万人次。创建命名92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培育支持16个县(市、区)建成国家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有1家200张床位以上、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要功能的公办养老机构。评定四级、五级养老机构38家,打造了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养老院。二是加快智慧养老平台建设。自治区民政部门搭建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区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服务80多万人次。在10家公办养老院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为全区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智慧化应用提供有力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开发适老化APP、小程序,在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场景试点融合应用,有效提升老年人服务可及性和安全感。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区28所高等院校、22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康复治疗、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达到7.5万人。评估认定20个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将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病患陪护等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50%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培训工种,2025年以来培训1.2万人次。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认定获得等级证书1.1万人次。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给予每年600—4800元岗位津贴,发放补贴230万元。
四、关于“加强监管评估,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建议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标本兼治,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上持续加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监管机制。2025年6月,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处置政策措施》,区分申报材料齐全、申报材料不完整、免于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等3类进行分类审验,全区23家养老机构获得消防审验合格证明。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广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引导养老机构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研究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将养老服务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对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建立覆盖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评估与督导机制,指导各地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的参考依据。自治区本级评定34家四级、五级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运营服务暨安全管理巡回帮扶,完成131家养老机构巡回检查,组织业务培训1700多人次,不断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及安全管理能力。
五、关于“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共治”建议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依托我区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长寿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和开发旅居养老资源,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国家宪法日、重阳节、敬老月、养老服务消费月等时节,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渠道,加大对养老服务相关法规、政策知识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信息,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广西旅居养老宣传力度,2025年以来,先后在香港、北京、黑龙江、吉林等地举办专场旅居养老项目推介会,与21个省份签订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25个养老行业组织、600多家康养企业深度参与。在火车站、地铁站、机场等人流量密集场所播放广西旅居养老宣传视频进一步提升“壮美广西·长寿福地”知名度。二是做好志愿服务保障。深入开展“银龄行动”,举办2.6万场次志愿服务活动,惠及2939万人次。招募1200多名优秀退休教师志愿者深入脱贫地区、边境地区等开展支教工作,遴选32名广东“银龄”专家到我区7个结对协作县(区)开展人才帮扶。全区登记注册的老年志愿者总数达84万人。
当前,我区养老服务市场还不成熟,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覆盖率还不够高,养老服务支撑能力不强,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以人大代表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组织实施广西“暖心民政”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旅居型养老服务,协同推动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广西独特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化、品牌化养老产业,重点在政策支持、服务供给、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宣传推介等方面综合发力、精准施策,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亲民、安全、幸福、放心的高质量养老服务,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0月17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李新军,0771-282612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