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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414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41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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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35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失独家庭”全面关怀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失独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优化机构养老支撑。每个县(市、区)建有1家200张床位以上、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要功能的公办养老机构。全区共有在业养老机构579家,床位数8.3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评定四级、五级养老机构38家,打造了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养老院。二是强化社区养老依托。全区共建成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38家、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10家、覆盖率超过5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9400多个,老年助餐点721个、累计开展老年助餐服务380多万人次。创建命名92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培育支持16个县(市、区)建成国家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巩固居家养老基础。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6万张,由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专业组织为经济困难以及高龄、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定老年群体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00多万人次,累计为9万余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四是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全区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1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788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106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达88.48%,近9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五是完善政策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提出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养老服务,剩余床位可按照计划生育家庭、优抚对象等老年人优先轮候入住方式向社会开放。南宁市制定公布《南宁市公益性养老床位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优先安排公益性养老床位轮候通道,优先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养老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快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为“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更好养老服务。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5月29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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