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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民函〔2025〕418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41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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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88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高度重视,曾在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现在5年过渡期已过两年,要谋划过渡期后的具体制度安排,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我厅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和防止返贫帮扶衔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共同排查风险,并进一步整合救助帮扶措施。
一、“两项政策衔接”工作进展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2024年7月,印发了《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稳妥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截至目前,指导大化县、大新县、田林县、东兰县、西林县、藤县、巴马县、灵山县、龙胜县、宜州区等10个试点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了相关试点工作方案,探索推动“两项政策政策”在认定标准、帮扶政策、工作保障、工作评价等四个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其中大化县、东兰县、大新县整合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增加民政部门人员编制,大新县正式成立了低收入人口服务中心。此外,罗城县正在准备出台“两项政策政策”相关方案。通过“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在镇村两级实现乡村振兴与民政工作队伍融合,整合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工作,减轻了基层负担和提高了行政效率。我区的做法得到了民政部的通报肯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指导调度,注重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确保取得实效。在总结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工作调度,坚持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深入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的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等衔接并轨,建立统一认定监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帮扶的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障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持续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数据部门比对共享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过渡期医疗保障等政策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依规给予临时救助。加强对市县民政部门的督导,指导各级民政用足用活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主动将掌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与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及时开展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或转介相关社会救助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着力扩大救助帮扶政策覆盖面,形式综合社会救助格局。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5月30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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