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700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5〕631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63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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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基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建设和利用好社区心理咨询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政部门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通过以下多维度措施推动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心理咨询室规范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
一是出台政策。配合自治区卫健委等部门出台专项政策文件,明确社会组织的角色、服务范围和扶持措施,将其纳入地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规划。
二是制定标准。支持卫健、心理咨询类和行业标准类社会组织,引导在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服务标准,按要求不断加强自身资质提升(如心理咨询师配备比例、伦理规范等),推动社会组织服务与《精神卫生法》《心理健康服务规范》等法规衔接,确保合法性。
三是购买服务。推动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优先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落实税收优惠、场地租金减免等政策,降低社会组织运营成本。
二、加强资源整合与能力建设
一是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全区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作用,提倡各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初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金和督导支持。
二是信息共享。配合卫健部门整合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志愿者团队等信息,实现供需对接。
三是合作共建。鼓励社会组织与精神科医院、高校心理系共建合作,通过“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三、积极创新服务模式
大力实施分层分类服务,促进数字化与社区融合。
一是线下线上开展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心理健康科普讲座、筛查评估。推广“互联网+心理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发在线咨询、心理测评小程序,扩大覆盖范围。
二是推动财政加大支持。推动有关部门增加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特殊群体(老年人、青少年、残障人士等)的社会服务项目。
三是嵌入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嵌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如社工站、养老中心),由社区点单、社会组织承接,快速响应居民心理需求,提供“家门口”服务。
四、加强社会宣传动员
一是“五社联动”。协助推动“五社联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社区志愿者),整合多方力量,鼓励企业通过公益捐赠、员工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支持。
二是部门联动。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宣传,通过案例故事、专家访谈等形式提升公众认知。支持社会组织举办“心理健康周”“开放日”等活动,增强社区信任感。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8月26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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