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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48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5〕635号) |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63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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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强化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积极构建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自治区层面印发《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广西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指导各地制定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措施,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发展。二是推进持续运营。2024年,自治区安排1187万元专项补助老年助餐服务资金。南宁、柳州等市及部分县(市、区)建立了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支持政策,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形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各地探索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三是加大人才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加强养老服务类专业建设,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类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据统计,目前全区共有8所技工院校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全区50%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业务。近三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营养配餐员等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99万人次,落实培训补贴5377.52万元。
二、不断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
一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0号),建立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二是建立调整工作机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2号),将我区缴费档次由12个档次调整为200~6000元不等的15个档次,对应享受35~20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往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时,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三是规范补缴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2号),允许参保人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以提高已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8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已从制度开始时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166元,此外全区还有39个县(市、区)在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自行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5~45元。四是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其中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165.5万人,为1.61万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保障年人均减负超过2万元。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关爱照护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印发《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建档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二是科学开发农村养老公益性岗位。印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由县(市、区)负责统筹安排,规范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实绩考核,更好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巩固优化供给模式、运营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性发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研究包括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探索推动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老年人养老待遇水平。三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完善我区长期护理保险配套政策体系。四是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关爱照护工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指导各地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助老服务,进一步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基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8月27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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