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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7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5〕640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640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73号提案的答复(桂民函〔2025〕640号)

2026-03-16 15: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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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晓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城中村改造机遇,大力推进我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自治区将养老服务列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颁布实施《广西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等因素,编制分区分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资助或者城区、居住区配套、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用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可以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无偿或者低收费委托给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引导和支持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学校、厂房、商业场所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二、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工作。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统筹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工作,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自治区核销保障。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实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对非营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用结合等方式供地。

三、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自治区本级每年6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2025年以来争取中央资金5.7亿元、本级筹措3.4亿元,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全区17个城乡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达4.9亿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9000多家,其中养老机构567家;养老服务总床位21.3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8.7万张。持续做好养老服务发展布局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同时强化项目储备审核、部门间资产资源资金整合利用,发挥部门间各类资源效益最大化。

四、做好养老服务市场扶持。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2024年以来筹措资金1961万元,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11家民办养老机构给予3000~5000元/张新增床位建设补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为1701名持证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养老护理员,按照每人每年给予600~4800元发放岗位津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发展养老服务。多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2024—2025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建立签约合作关系788对。依托广西独特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居养老产业,培育遴选梧州市幸福钱鉴颐养中心、岑溪康泰养老服务中心等106家旅居养老优质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政协委员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更好保障老有所养,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感谢您对广西民政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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