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由于部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现将部分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信息宣传、志鉴编纂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2。
(二)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广西儿童福利院)康复技术人员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部分岗位按调整后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并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任梦佳等52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7:20-7:50。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签到。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学民主校区(南宁市民主路37号)尚实楼一楼报告厅。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学位查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相关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
3.报名登记表;
4.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6.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亲笔签名);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等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人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的年限须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缴费月份达到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仅限于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信息宣传、志鉴编纂员岗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核对管理员岗位,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会计岗位的考生提供〕;
9.报考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会计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10.报考人员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收取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签到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学民主校区(南宁市民主路37号)尚实楼一楼报告厅。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在面试考点和自治区民政厅官网(mzt.gxzf.gov.cn)公布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及同岗位排名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须在9月24日上午7:50前到达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提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进行签到、抽签、候考。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集中在签到室进行等候,不得随意走动,通过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签到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五)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六)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在面试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所在学校或单位、父母情况等信息。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到指定考后休息室等待面试成绩,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后,考生需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考点。
(八)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九)面试考点无停车位,请考生选择绿色出行。
(十)本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西民政防疫系统”进行报备。不按要求报备的,进入考点时须现场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流调和评估,因此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报备流程如下。
(广西民政防疫系统二维码)
考生须于9月19日(考前5天)下午4点前、9月23日(考前1天)下午4点前,在广西民政防疫系统上传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截图。
(二)外市来邕返邕人员需通过微信搜索“健康南宁-智慧防疫”小程序进行入邕报备,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询问所属社区目前入邕的防控措施。抵邕后,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高、中、低风险区及其他有疫情地区来邕返邕人员的健康管理按国家、自治区有关管控措施执行。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1.近7天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
2.近7天有社会面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
3.近10天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人员。
4.广西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5.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7.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人员,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四)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能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临时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面试;经研判不具备面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六)考生参加面试应自行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面试结束后即刻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次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告招聘单位。
(七)考生在面试前应认真阅读面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进行面试签到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八)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和查询南宁市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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