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凝聚团结奋进的力量,发扬创优争先的干劲,尽职尽责兜底夯基,用心用情为民造福,推动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成绩,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增光添彩。
一、综合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和设施7.4万个,职工总数44.6万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模83.2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4.20亿元;全区民政事业费支出188.77亿元,占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其中:社会福利42.3亿元,社会救助120.62亿元,民政管理事务9.8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亿元,其他支出14.85亿元。
二、行政区划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11个(其中:市辖区41个、县级市10个、县48个、自治县1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1256个(其中:镇806个、乡253个、民族乡59个、街道138个)。
三、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3年底,全区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12950个,床位26.88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34万人。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截止2023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815个(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622个),养老床位共25.89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88万人。其中:社会福利院88个,床位13932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125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36个,床位7778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1807人;其他各类养老机构398个,床位69665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585人;未登记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设施686个,床位26083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949人;全托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18个,床位23828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365人;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47个,日间照料床位14039张,养老服务人次数80431人次;互助型社区养老设施9733个,床位103670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8965人;其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9个,养老服务人次数69832人次。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区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共5个,共有床位3589张,比上年增长21.4%,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3084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保护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55个,床位3691张,年末抚养各类人员1295人。其中:儿童福利17个,床位2736张,年末抚养各类人员1283人,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422元/人/月;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8个,床位955张,全年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98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75个,床位2525张。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7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45人次。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年福利。截至2023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937万人,占总人口的18.64%, 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694万人,占总人口的13.86%。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124.5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福利补贴,其中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口122.69万人。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9.71亿元,养老服务资金3.37亿元。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孤儿8050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1381人, 社会散居孤儿666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671人。全年共支出儿童福利资金4.36亿元,其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2亿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2.65亿元,其他儿童福利资金0.49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儿童督导员0.12万人,儿童主任1.6万人。
2023年全区办理收养登记1101件,全部为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3.残疾人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区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6.7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62.99万人;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1个,职工29人,固定资产原价1.2亿元。
4.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5万户、40.73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金19.88亿元,占全区民政事业费支出10.5%;2023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86元/人·月,与上年持平。
农村低保。截至2023年底,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87.8万户、242.8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1.95亿元,占全区民政事业费支出38.1%;2023年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242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3年底,全区有城市特困人员24326人,比上年增长16.2%。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63亿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区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24.17万人,比上年增长2.1%;其中:集中供养0.5万人,分散供养23.67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1.81亿元。
临时救助。2023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1.98万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9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327元/人次。
5.慈善事业。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慈善组织233个,社会捐赠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215个(其中:慈善超市110个)。
2023年全区福利彩票销售46.27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8.2%;全年筹集公益金13.43亿元;全年全区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6.44亿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4.45亿元,民政管理事务0.17亿元,其他1.82亿元。
四、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社会组织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28368个,比上年减少2.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24.4万人。全年行政处罚共414起。
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2191个,比上年减2.1%。其中:自治区本级登记管理的1050个,地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3199个,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7942个。
全区共有基金会117个。其中:公募基金会24个,非公募基金会93个。全区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6060个,比上年减少2.0%。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23年全区共有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128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58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5.17万对,比上年增长1.2%。其中,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24.89万对,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0.27万对。依法办理离婚登记8.53万对,比上年增加13.8%。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离婚登记2170对。
2.殡葬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殡葬服务机构115个,其中殡仪馆38个,殡葬管理机构34个,公墓41个,殡仪服务站2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共2901人,其中殡仪馆职工1284人;火化炉138台。
注:
1.本资料中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为当年实际数和注册登记的法定机构数。
2.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误差,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不等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3.结离婚率计算公式为:(当年结离婚登记对数/当年平均人口数)x1000‰。
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出、人口等数据来源于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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