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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1-12 17: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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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引路、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具有广西地方民族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心关注老年人生活特别是吃饭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深入基层社区考察老年助餐服务,强调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李强总理指出,要解决好老年人吃饭等需求,并专门就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出部署。202310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1020日,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

(二)贯彻自治区法规政策的具体举措。《广西养老服务条例》《广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广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均明确提出:要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支持高质量多元化供餐。

(三)顺应广大老年人的普遍需求和热切期待。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家庭结构变化,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据有关抽样调查,22.1%的老年人有助餐服务需求,老年助餐服务已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就是要把中央和自治区的关切、老年人的期盼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切实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解除其子女和家庭后顾之忧。

(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区各地坚持需求导向,探索通过老年食堂、老年餐桌、送餐上门等形式,解决老年人就餐不便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区有13个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共建有老年食堂127个、老年助餐点43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就餐不便问题,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同时,老年助餐服务在覆盖范围、供给质量、方便可及程度、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阶段性目标。考虑到各地工作基础不同,提出2024年,各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尚未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遴选2个以上基础条件好、老龄化率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先行试点,已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助餐服务模式,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打好基础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到2026年底,全区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6个方面,提出了22项工作措施。一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要求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基础设施配置;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多元化提供场地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二是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要求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推出一批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引导餐饮企业参与,支持其配备必需的老年助餐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扩大服务供给,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三是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要求规范助餐服务,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发布工作指南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开发老年助餐服务智能终端和信息管理模块,加快推进智能化甄别、全流程监管和全过程留痕拓展服务内容,鼓励就餐配餐服务与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探索社区居家“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方案;培育服务品牌,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积极推广集中供餐模式四是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要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资源和力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加强特殊情况下助餐服务保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五是完善老年助餐支持政策。要求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完善运营支持政策,根据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可适当给予差异化就餐补助。六是加强老年助餐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定期对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加强社会监督,鼓励采用透明可视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三、把握重点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各市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细化完善已有方案,明确本地区任务目标、实施步骤、推进措施等。对已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进一步巩固优化服务网络、供给模式和运营机制,推动服务向城乡社区下沉,着力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可持续性;对尚未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重点在开展试点、扩面增量上下功夫,认真评估自身财力状况,加强多渠道供给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二是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针对农村地区整体工作基础薄弱、助餐服务难以形成市场化规模的情况,要把农村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扩大服务供给,鼓励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助餐服务持续发展难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要充分做好老年助餐服务需求调研摸底和重点保障对象确认工作,摸清楚老年人真实助餐需求、就餐方式和价格承受能力,掌握现有供给渠道、可利用资源和有效模式,推动服务合理布局,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二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实施分类补贴,不搞一个标准,不搞相互攀比,也不提倡“免费餐”,重点在“助”字上下功夫、做文章;三要坚持政府扶持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支持推动经营主体降成本、提质量、树品牌,实现能盈利、可持续。

三是灵活多样创新服务方式。目前,各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方式多种多样,有利用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拓展老年助餐功能的,有依托社会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或助餐点的,有推动学校和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的,有通过中央厨房开展配餐服务的,还有各种互助、志愿服务形式。要继续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统筹利用好现有资源、现有设施场地、现有物流网络、现有信息平台,尊重群众意愿,探索各具特色、方便有效的服务方式。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设硬性指标,避免“一刀切”,造成资源浪费。

四、实施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把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财政重点支持事项、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落实。2024年将纳入对各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县级人民政府做好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抓好具体实施和落实,村(居)委会积极予以协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参与,督促家庭尽责、支持个人尽力,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具体职责,要求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其中,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依托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加强布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资金监管和评估考核;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按职责做好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扶持、规划用地、设施配建、农村助餐、企业参与、税收优惠、食品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做好督促指导。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在城市、农村、民族地区、边境03公里区域试点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操作、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调动总结、现场观摩,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优化便民服务。做好老年助餐政策和服务举措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性,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知晓度。指导各地定期更新老年食堂(助餐点)目录清单和老年助餐网点分布情况,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惠民之举、暖心之策,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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