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2023-11-04 17: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地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支持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加强农村地区殡葬供给能力,建设美丽乡村,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奖补办法》。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民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6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出台文件必要性

开展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有利于提高民生领域服务保障水平。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农村公益性公墓不足,殡葬服务供给还存在较大缺口,亟需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群众殡葬需求,实现“逝有所安”。开展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引导殡葬移风易俗,维护殡葬领域公共秩序和治理成效,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葬式葬法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对转变群众丧葬陋俗观念、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凝心聚力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政策依据

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七)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完善设施空白地区规划,调整优化基础薄弱或服务饱和地区殡葬资源结构,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栏9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公墓建设...”;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9.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市县两级要统筹加大乡镇和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确保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6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试行)》,明确了农村公益公墓建设标准和要求。

四、主要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奖补办法》主要包括十条内容和2个附表。

(一)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2024年至2026年期间,自治区对上一年度新建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使用条件的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项目进行评审并奖补。

(二)奖补标准。对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一次性奖补50万元;已获得奖补资金的,不重复奖补。

(三)指标评价体系。办法第六条及附件2构建了指标评价体系,主要从规划合理、手续齐全、功能完善、建设达标、管理规范等5方面,明确了纳入示范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规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建设标准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试行)》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指南》,“墓区每亩建设墓位不宜少于320座”“单个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m²,合葬墓穴不得超过0.8m²”“骨灰安放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骨灰安放室的净高不宜低于3.3m,应能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单个骨灰存放格位占用空间不宜大于0.25m²”。

(四)申报流程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建成后,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奖补资金申请表》,每年3月底前,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项目建成报告及有关材料,以县级人民政府的名义报送设区市民政部门组织实地核查,填写验收评分表,于5月底前审核转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在6月底前,采取专家评审、查阅资料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申报示范点进行核查,确定奖补示范点。

五、征求意见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奖补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反馈。2次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民政局意见,并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共收到意见20条,采纳14条,部分采纳1条。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