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桂民公告〔2018〕1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公告〔2018〕1号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7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桂民发〔2012〕124号)的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桂民发”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广西壮族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桂民发〔2011〕53号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桂民发〔2009〕109号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桂民发〔2015〕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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