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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可以通过网络自助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审批限额有所提高

2020-02-04 17: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陈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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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月30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指导群众通过微信关注“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公众号,自助申请低保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通知》要求,全区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指导乡镇(街道)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必要时,可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防护。目前,我区低保救助已经可以通过网络自助申请。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微信关注“广西社会救助求助”,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防控疫情期间,民政部门将简化审核程序,特事特办,实行全程无纸化审批。入户调查、授权核对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再完善或补办。

    《通知》明确,要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要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群众报告救助线索后,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主动核查情况,指导急难型救助对象、村(居)委会干部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平台进行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并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先行救助,不需要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疫情防控期间,乡镇(街道)审批临时救助金额可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高临时救助的金额。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要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落实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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