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18: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mzt.gx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2815732,电子邮箱:jxb@mzt.gxzf.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规定和《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桂政务发〔20212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民生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做好本行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厅网站主动公开包括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以及婚姻登记、收养、流浪救助、残疾人福利、殡葬事业发展等社会事务在内的民政事业各领域政府信息以及疫情防控信息等共计2157条,法规文件类56条、规划计划类7条、统计信息类17条、财政信息类29条、人事信息类25条、工作动态类389条等。通过厅网站和广西社会组织网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厅网站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2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厅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继续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首次实现二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持续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开,推动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透明化和规范化。

  (二)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民政部门公信度

  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做好全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等重要规划方案文件的发布、宣传与解读。

  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根据民政工作特点,综合运用《民政民生政策一百问》、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增强解读效果。通过新闻发布会、“广西民政”微信公众号、广西日报、中国社会报等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民政最新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三)持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提高民政工作效率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厅网站栏目和内容每月巡检机制,做好网站运维、网络安全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等工作。优化网站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等,确保网站平台要素完善、版块栏目设置明晰、操作浏览方便简洁。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公文处理和信息审核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政务信息、会议举行、新闻宣传等各个环节,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能力。

  (四)持续做好公众信息回应互动,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依法办理信息公开。全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全部按时有效回复。其中,予以公开5份,部分公开1份,不予公开2份,无法提供2份,答复格式均符合规定格式,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增强公众回应实效。高度重视厅长信箱、12345热线转办的政务舆情事件,认真研究解决公众反映的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实际问题,提高回应实效。年内处理12345热线160件(次)。厅长信箱累计收到1826件来信,答复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7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对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多样性,通过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