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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31 1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6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文件部署要求,我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继续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继续着力打造和完善网络问政平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继2015年我厅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之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情况。2018年继续明确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各单位根据《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更新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每发现一起信息更新超时的给予绩效扣分,以强化民政网站的更新的及时性。年内在办文办会的审批流程中设置了“五公开”源头认定环节,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2017年我厅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本机关“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此基础上,2017年制定了指导本机关本系统的、较为详细的、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2018年继续认真做好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更新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继续注重本厅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2018年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通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1350条(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除外)。二是注重网站安全建设。严格按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服务器的“日检查、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工作,加强服务器和后台登陆密码的复杂性设置,未发生网站安全泄密事件。三是继续完善网站和政务微信客户端。积极与相关单位合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更新丰富网站内容,继续拓展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微信客户端2018年度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60条,阅读量达到2450次,关注用户数达到2170人。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优化更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策法规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公开。按照自治区统一的部署要求,以跑一次是常态为标准,以“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减证便民”等统一行动为抓手,全面梳理优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申报材料,能优则优,能减则减,先后组织开展编制了“一事通办”办事清单、“八统一”清单、“容缺受理”清单、清理证明事项清单、多部门联办事项清单等等。据统计,我厅共编制、修订“一事通办”事项清单37项,清理证明材料200项,保留109项,取消91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30项,编制民政领域“一事通办”联办事项27项,共涉及联办单位113个,进一步明确联办事项名称、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接件标准、材料优化、办结时限、办理流程等,争取做到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着力破解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联办难题。上述清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均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及时公布民政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的动态,我厅及时编写相关信息报送民政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以及在我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广泛宣传。我厅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13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桂民规〔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涉及边民补助政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残疾人保障、老年人关爱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调整等规范性文件9件以及其中部分文件的相配套的政策解读。(有部分文件不需要解读)

  (二)扎实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2018年,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厅切实推进有关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8号)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民政厅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并公开政策并解读。二是在作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或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和广西社会组织网公布相关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共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251条、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息29条。三是公开社会组织基础信息。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公布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基础信息,包括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基础信息,对参检社会组织,及时发布其年检结论。2018年全年公开社会组织基础信息24980条。四是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其他信息。及时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发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共计15条;通过“慈善中国”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全区性慈善组织章程、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和经备案的公开募捐活动方案等信息。

  (三)主动推进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厅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公开和更新社会公益领域的重要基础信息。我厅研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采取系列措施,增强减灾救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

  一是及时在民政门户网站群更新救灾救济等社会公益基础信息。

  我厅和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开了减灾救灾相关信息。我厅于2017年1月3日在本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版)及其修订说明,预案的架构涉及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与发布、自治区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和保障措施等内容;2018年在本厅网站上“工作动态”栏目累计发布11条减灾救灾信息,其中就2017—2018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发布了《广西2017—2018年度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完成》,信息涉及自治区安排冬春救助资金数量、全区累计救助受灾群众数量、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数量等,就2018年灾害救助资金使用发布了《自治区下拨80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信息将下拨资金的来源、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等给予了公布,就2018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情况发布了恢复重建进展情况的信息。在“灾情快报”栏目累计发布11条灾情信息,其中在9月17日发布了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启动自治区救灾四级响应的信息,信息公布了启动四级响应的市和派出工作组的情况。在“政策文件”栏目11月16日发布了《2018年广西农村居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我厅和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开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公布了各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由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及时公开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总体情况。

  2018年,我厅出台社会救助领域规范性文件4件,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规〔2018〕1号)、《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扶贫办 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民规〔20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7号),除桂民规〔2018〕1号为依申请公开外,其余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并及时公开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

  2018年,我厅在老年人福利领域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4号),代政府起草并由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79号),该两份政策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并及时公开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2018年我厅还牵头研究制定并主动公开了涉及残疾人福利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桂民发〔2018〕53号)这一重要的涉及残疾人福利的政策文件。

  2018年,我厅在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8〕51号)。按照本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抚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办函〔2016〕172号)、民政部《关于建立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专栏的函》(民电〔2016〕1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综〔201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应于每年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发布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使用和管理信息。2018年,我厅已按要求及时在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和2017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积极拓展包含社会公益领域在内的相关内容的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增强涉及社会公益领域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我厅积极回应舆情信息,做好重大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网站开通互动交流等栏目以增强互动功能,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对网站电子信箱、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真实情况的,及时认真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敏感、热点性问题,注重从源头防范和处理,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我厅坚持正常运行广西民政网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厅长信箱、民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模块,以扩大公众参与,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广西民政网“互动交流”栏目,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回应公众诉求。2018全年,收到群众留言咨询(来信)188条,并已全部答复,相关处理情况均在广西民政网“群众来信”栏目上公布(除留言者要求不公开的情况外)。各界群众纷纷以电话、窗口咨询、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咨询相关业务。

  三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公益的政务信息。我厅组织指导本单位本系统从方便公众出发,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事务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今年以来我厅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人民日报、广西日报、人民网和《中国减灾》等媒体上对广西民政工作和民政民生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人民网、光明网等自治区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刊播(转载)稿件1700余条次,其中社会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宣传推广,这是近些年来广西民政业务首次被《新闻联播》栏目专题报道。如中央电视台1套、13套,《新闻联播》和《朝闻天下》“代言新广西‘银发时代’里的‘夕阳红’”,我厅朱学庆厅长对我区养老产业发展进行了宣传;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广西日报、新华社、人民网对我区提高广西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行了宣传报道;2018年5月11日在《广西日报》第6版专版对“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广西宣传活动周启动情况进行报道。2018年我厅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2018年2月5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9月6日上午,我厅具体牵头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政府关于荔浦撤县设市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设立县级荔浦市,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张光廷、桂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声、荔浦市委书记陈代昌、荔浦市人民政府县长李玉清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分别答记者问;9月7日《广西日报》第3版专版对2018年中国—东盟减轻灾害风险研讨会进行了报道,我们还委托《中国减灾》杂志社在2018年11月《中国减灾》上半月刊以“精诚合作 携手并进 共同减轻区域灾害风险”为主题,出版了2018年中国—东盟减灾灾害风险研讨会专刊。

  四是组织指导基层结合基层实际条件创新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如组织指导基层民政部门采取印刷宣传册、设置宣传栏、完善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并通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做到救助政策、工作人员职责、监督投诉电话上墙,打造“阳光救助”。组织指导基层通过民政信息网和固定公示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让群众熟悉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各级民政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的户外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同时,公示拟救助对象信息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近亲属中是否有救助经办人员或镇(街道)、村(居)干部、救助金额等按规定需向社会公开的简要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公开)。依据《慈善法》和《慈善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向各全区性慈善组织下发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慈善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8〕1407号),指导各全区性慈善组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确保信息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强调登记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慈善组织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在信息公开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作出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继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群众具体利益、群众最为关心、群众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等作为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通过我厅政府网站的“在线解答”栏目回答网民提问,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据统计,我厅厅长信箱接收网上咨询民政业务超过200条,其中部分即涉及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或政策疑惑。

  (二)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厅从方便公众出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厅机关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做到实时更新,突出抓好厅本级信息公开。本部门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基本信息和人事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基建工程方面的建设情况等基本事务全部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站群上公开,同时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对外公开。二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新华社广西分社、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事务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三是积极运行维护微信客户端。2018年度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60条,阅读量达到2450次,关注用户数达到2170人。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信息情况。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查询信息,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所有主动公开的文件,供公众免费查阅。同时,还充分利用本厅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了解。

  (四)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为保障网站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及时督促协调厅内处室局履行网站各栏目的维护责任,以增强网站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仅厅网站就全年更新信息1350条。社会公众可在网上查询到2013年以来减灾救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可以查询到城乡低保保障人数、保障标准,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信息。除了对需要长期公开的有关信息在网上正常保留外,我们均对相关政策和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均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对群众的网络咨询均能及时给予答复。我厅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场所定在厅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由厅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牵头承办。2018年,我厅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按期答复2件。我厅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备案;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厅收到1件因申请人不服市民政局向其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向我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厅依法按时作出了复议决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我厅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收取费用,不存在减免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以下突出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受工作机制的制约和培训经费压缩的影响,很难开展大规模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宣传引导,部分市、县民政部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在推进民政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载体建设。继续加强我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的建设和维护,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栏目,继续完善互动版块,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强化网站的互动交流能力,进一步提升回应效率和质量,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强对基层指导。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民政部门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都面临很多实际操作层面问题需要解决。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平时的业务指导,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能够顺利推进。

  备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www.gxmz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长虹路1号,电话:0771—281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