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19〕12号)等文件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继2015年我厅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之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厅办公室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梳理、汇总全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和制定落实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督促指导各处室局(单位)及时更新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动态;各处室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各自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让社会各界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厅信息中心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各项数据资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畅通、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情况。2019年根据《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更新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信息,以强化民政网站更新的及时性。2019年7月,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政务信息报送管理规定》,通过督促贯彻执行该规定,在确保做好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频率和质量。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2017年我厅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本机关“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本机关本系统的、较为详细的、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2018年机构改革变化、工作动态变化等实际,2019年继续认真做好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更新和发布。及时调整厅本级行政许可目录,公开行政许可名称、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及时更新、调整了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办事指南,为社会组织和个人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厅机关网站的内容保障和更新工作。2019年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通过及时发布信息和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920条(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除外)。厅办牵头及时督促协调厅内处室局履行网站各栏目的维护责任,以增强网站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仅厅网站就全年更新信息920条。社会公众可在网上查询到2013年以来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可以查询到城乡低保保障人数、保障标准,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信息。除了对需要长期公开的有关信息在网上正常保留外,我们均对相关政策和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二是注重网站安全建设。严格按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服务器的“日检查、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工作,加强服务器和后台登陆密码的复杂性设置,全年未发生网站安全泄密事件。三是继续完善网站和政务微信客户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更新丰富网站内容,继续拓展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积极运行维护微信客户端,微信客户端2019年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57条,阅读量达到2560次,关注用户数达到2071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目前没有收到关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负面评价。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厅通过一楼大屏幕、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集中宣传。厅办牵头以新条例指导各处室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优化更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策法规信息公开。
做好厅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做好规范全区民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工作,做好民政系统三级权责清单统一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全部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好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一律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19〕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民众更便捷的知晓民政相关法规政策。
3.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动态发布自治区本级办理的相关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411条目,社会组织年检(年报)信息988条目。二是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等,在广西社会组织网动态发布25810家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对外公开包括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约15多万条数据;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51条,活动异常名录51条。三是及时主动公开社会组织政策、评估、党建、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广西社会组织网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政策文件及解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130多条,主动公开文件266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27条,党建信息8条,公示信息50条等。
4.主动推进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在民政门户网站群更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等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要求及该文附件《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我厅和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开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相应解读,及时公布了各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及时公开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总体情况。依据《慈善法》和《慈善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2019年我们通过民政部“慈善中国”网站公开了12个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通过民政部“慈善中国”网站发布了68家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的2018年度工作报告,有效规范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办函〔2016〕172号)、民政部《关于建立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专栏的函》(民电〔2016〕1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综〔201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应于每年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发布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使用和管理信息。2019年,我厅已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8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和2018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积极拓展包含社会公益领域在内的相关内容的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增强涉及社会公益领域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我厅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对网站电子信箱、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认真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坚持正常运行广西民政网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厅长信箱、民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模块,以扩大公众参与,厅办牵头维护广西民政网“互动交流”栏目,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回应公众诉求。2019全年,收到群众留言咨询(来信)163条,并已全部答复,相关处理情况均在广西民政网“群众来信”栏目上公布(除留言者要求不公开的情况外);通过我厅政府网站的“在线解答”栏目回答网民提问,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据统计,我厅厅长信箱接收网上咨询民政业务超过150条,其中部分即涉及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或政策疑惑。各界群众纷纷以电话、窗口咨询、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咨询相关业务,均得到了及时回复。
三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公益的政务信息。我厅组织本系统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事务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我厅对广西民政工作和民政民生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2019年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人民网、光明网、今日头条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转载)稿件6000余条次,其中健康养老、清明绿色殡葬、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社会工作等工作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华社、中国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宣传推广。
四是组织指导基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到达率。我们组织指导基层民政部门采取印刷宣传册、设置宣传栏、网站公开、新闻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并通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做到救助政策、工作人员职责、监督投诉电话上墙。组织指导基层通过民政信息网和固定公示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让群众熟悉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各级民政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的户外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同时,公示拟救助对象信息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近亲属中是否有救助经办人员或镇(街道)、村(居)干部、救助金额等按规定需向社会公开的简要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8 | 8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1 | 28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6 | 1467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 | -3 | 72 |
行政强制 | 3 | 0 | 1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1 | 424.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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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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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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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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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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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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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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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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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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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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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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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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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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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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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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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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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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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件(所申请的信息我们本来就已经公开但是仍然告知书正式告知);1件转为信访件给予了正式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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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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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已经按期正式告知,已于2020年初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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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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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仍然是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提升。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改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根据媒体宣传新形势,丰富政策解读的渠道、途径、手段和方式,深入浅出地为社会各界解读民政领域民生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备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mzt.gx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电话:0771—281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