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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12 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厅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落实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及桂政办发(2017)62号等文件要求,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继续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继续着力打造和完善网络问政平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继2015年我厅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之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情况。2017年继续明确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各单位根据《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更新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每发现一起信息更新超时的给予绩效扣分,以强化民政网站的更新的及时性。年内在办文办会的审批流程中设置了“五公开”源头认定环节,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继续认真做好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更新和发布。2017年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本机关“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此基础上,年内制定了指导本机关本系统的、较为详细的、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继续注重本厅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2017年继续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通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厅政府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1423条。二是注重厅门户网站安全建设。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检和系统升级工作,服务器和后台登陆密码均设置为复杂密码,未发生网站安全泄密事件。三是继续完善新门户网站。积极与相关单位合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更新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拓展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我厅新增推出微信客户端,于2017年12月正式推出运行。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优化更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策法规信息公开

  1.优化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自治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作为第一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部门,对通过自治区政府审定发布的自治区级民政行政权力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操作规范和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效率。对47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开展了编制和优化再造工作,最终形成了共46项涉及59小项达千余页的厅本级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自治区政府和民政厅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及时公布民政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的动态,我厅及时编写相关信息报送民政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以及在我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广泛宣传。我厅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12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相配套的政策解读38件。

  (二)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一是不断完善广西社会组织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对现有的网站栏目版块进行改造升级,及时更新丰富各版块内容,加强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等事项相关信息公布,对各环节所需材料、具体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各类表格和示范文本,均在广西社会组织网上主动公开,对社会组织办理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是切实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用信息“双公示”板块,依法在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开设“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项目公示”版块,向社会公开了一批已脱钩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情况;依托中国社会组织网、慈善中国网全面公开全区性基金会(慈善组织)基础信息、年检报告和章程。

  三是不断扩大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宣传。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和存量社会组织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宣传工作,通过《南国早报》、广西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微信和QQ群等发布了社会组织年检和换领登记证书公告,并同步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和换证有关通知的宣传解读;及时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发布《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抓紧组织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操作流程、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备案流程等信息,方便社会组织在线查阅和下载,确保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十公开”。依托自治区政府统一平台、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全面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基本程序、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扩大群众知情面,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行政审批阳光操作。2017年民间组织管理局共承办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年检事项等各类审批2618件,换(发)证书1124份、网上预审年检材料1013件,现场复核年检材料846件,均做到无违规、无投诉。

  (三)主动推进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

  我厅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公开和更新社会公益领域的重要基础信息。我厅研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采取系列措施,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

  一是及时在民政门户网站群更新救灾救济等社会公益基础信息。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的人数和资金支出水平等。同时在民政部网站公开,群众可在网上查询到城乡低保保障人数、保障标准、平均补助水平等相关信息。除了对需要长期公开的有关信息在网上正常保留外,我们均对相关政策和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

  二是积极拓展包含社会公益领域在内的相关内容的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功能,增强涉及社会公益领域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为保障网站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及时督促协调处室局履行网站各栏目的维护责任,以增强网站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积极回应舆情信息,做好重大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网站开通互动交流等栏目以增强互动功能,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对网站电子信箱、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真实情况的,能够认真客观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敏感、热点性问题,注重从源头防范和处理,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如民政厅在广西民政网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开通厅长信箱、民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模块,以扩大公众参与,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广西民政网“互动交流”栏目,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回应公众诉求。2017全年,收到群众留言咨询(来信)404条,并已全部答复,相关处理情况均在广西民政网“群众来信”栏目上公布(除留言者要求不公开的情况外)。各界群众纷纷以电话、窗口咨询、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咨询相关业务,咨询答复量大幅攀升,据统计,仅民政厅门户网站,2017年5月份厅长信箱和民政信箱来信及回复量就达到了71条对,环比上升了近200%,效果非常明显。

  三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公益的政务信息。我厅组织指导本单位本系统从方便公众出发,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事务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如今年以来我厅在《广西日报》刊登“我区大力实施六个衔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低保”,“全区低保核对信息平台实现精准救助两年共有16万人经核对核实后清退出低保”等文章宣传报道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广西日报》第8版刊登防灾减灾宣传专版,介绍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以及我区“十二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就。广西电视台在同一时期播放了防灾减灾公益宣传广告。《中国社会报》和《中国减灾》杂志对5月23日在桂林市开展的2017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活动以及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此外,我厅还继续做好本厅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分开公布工作,播报通知、公告等信息,保障厅内干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组织指导基层结合基层实际条件创新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如组织指导基层民政部门采取印刷宣传册、设置宣传栏、完善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并通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做到救助政策、工作人员职责、监督投诉电话上墙,打造“阳光救助”。组织指导基层通过民政信息网和固定公示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让群众熟悉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各级民政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的户外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同时,公示拟救助对象信息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近亲属中是否有救助经办人员或镇(街道)、村(居)干部、救助金额等按规定需向社会公开的简要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群众具体利益、群众最为关心、群众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等作为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通过我厅政府网站的“在线解答”栏目回答网民提问,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据统计,我厅接待网上咨询民政业务超过404人次,厅长信箱超过58条。

  (二)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厅从方便公众出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厅机关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做到实时更新,突出抓好厅本级信息公开。本部门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基本信息和人事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基建工程方面的建设情况等基本事务全部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站群上公开,同时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对外公开。二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新华社广西分社、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事务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此外,我厅还积极做好本厅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公开公布工作,播报通知、公告等信息139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信息情况。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查询信息,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所有主动公开的文件,供公众免费查阅。同时,还充分利用本厅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了解。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根据民政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便民、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抓好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性强的民政事项的依申请公开。我厅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均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对群众的网络咨询均能及时给予答复。我厅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场所定在厅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由厅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承办。2017年,我厅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其中1件因申请人不服我厅向其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向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民政部以民复决字〔2017〕252号维持了我厅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我厅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收取费用,不存在减免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以下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受工作机制的制约和培训经费压缩的影响,很难开展大规模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宣传引导,部分市、县民政部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在推进民政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载体建设。有效的载体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保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我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的建设和维护,根据民政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栏目,继续完善互动版块,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强化网站的互动交流能力,进一步提升回应效率和质量,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强基层调研。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民政部门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都会碰到很多实际问题需要解答和解决。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信息能够顺利推进。

  备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民政厅政府网站(http://www.gxmz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邮编:530012;电话:0771-28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