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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贯彻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7-04-27 17:38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厅《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贯彻意见的通知》(编号:S20170373)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提供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贯彻意见如下:

一、公开内容

在民政部门的网站上公开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有关数据,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情况等。指导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在其居住地上墙以及民政部门的网站长期公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

二、公开措施

(一)加大社会救助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网站和乡镇政务大厅电子屏解读政策、阐释政策,对政策出台背景、具体要点、配套措施进行全面介绍,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救助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二)加大低保信息平台联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广西民政厅低保信息平台网站作用,注重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上网审核流程,运用多种新形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专题和信息,并确保厅信箱、留言咨询、网上信访、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等渠道畅通;用好用活政务QQ和微信,加强《广西民政》阵地建设和作用,整合现有资源优势,助推社会救助工作的报道力度,切实为信息全面公开提供支撑。

(三)丰富政务公开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民政厅网站、低保信息平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吸纳群众建议和需求,保证社会救助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重要调研工作中,组织相关群众参与研讨会、座谈会,听取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调查问卷、电话访问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加大沟通频次,提高调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参加广西新闻发布会等重大主题新闻发布活动,定期向媒体记者通报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并协调安排媒体记者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新政策调研,为媒体记者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创造条件;拓展新闻宣传发布形式,适当安排领导干部通过撰写署名文章、参与访谈节目等方式,带头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同时发挥专家学者阐释政策、解疑释惑的积极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313

(联系人:夏敏,电话:281573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73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