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2)审核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资格;(3)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4)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5)公示评估结果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6)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7)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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