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报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原办理的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申报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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