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证明材料
1.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三)照片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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