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好当前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明确,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各地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将暂不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加强日常走访,全面了解其基本生活变化情况,对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救助。
加快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加强风险研判。触发预警的,在“大数据比对”基础上,开展靶向式“铁脚板摸排”,逐人逐户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对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范围;对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困难的,及时将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办理,跟踪督促办理结果反馈,推动形成“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的管理机制。
通知提出,各地要规范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明确转办、转介服务流程和时限,大力推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办理和困难群众诚信申报“双承诺”制,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效能。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认定低保,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等制度功能,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病因突发事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元旦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元旦春节前夕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元旦春节期间申请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的,加快审核认定和资金发放进度,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