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等21部门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方案》要求,各地要坚持儿童优先、统筹推进、公平可及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作用,完善流动儿童保障政策措施,加强关爱保护,持续推进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平、便利、优质的公共服务。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开展监测摸排、健全基础台账,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等多项具体措施,就精准监测摸排流动儿童信息、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等作出部署。《方案》强调,要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城市融入服务。
《方案》还细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22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广西清单”,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