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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 着力维护特殊儿童权益

2025-01-09 15: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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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提升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综合保障和专业服务能力,维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切实履行关爱保护职责、科学合理开展场所和设施建设、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等五大重点任务,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建设满足服务需求的固定场所,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聚焦“救助、保护、支持、赋能、成长”等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会商机制;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专业培训等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服务评价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有力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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