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起来吃饭了,今天有你爱吃的菜。”躺在床上的老人点点头,随之被扶起来,坐在床上,在侄子的帮助下慢慢地吃起来。
这一温馨的画面,每天都会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桐岭镇和睦村的一位老人家里。
叔叔今年69岁,是一名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患上脑梗疾病后便瘫痪在床,只能吃一些软烂的食物。目前,他每月可以拿到650元的特困人员救助保障金,以及1014元的护理费。侄子今年55岁,住的地方离叔叔家很近。2018年,成为叔叔的监护人后,他每天和家人一起照顾叔叔的饮食起居,特别是叔叔瘫痪在床后,又主动当起了护理员,每天都会给叔叔喂饭、换洗衣服等,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据和睦村第一书记陆国劼介绍,目前,对全村5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落实了“一对一”监护人制度,村干部配合民政干部定期到特困人员家中,走访督促监护人及护理员按制度要求落实责任。与此同时,和睦村还积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让老人居家养老更方便、更安全。
这是来宾市不断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来宾市城市及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现行城市及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护理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半自理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对散居在农村的失能及半失能特困人员入户开展“一人一档”登记工作,做到精准化认定、规范化管理。同时,发动村(社区)党员干部、亲戚及志愿者等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护理)协议,落实“一对一”照料服务(护理)工作,扎实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走访探视工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并帮助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根据特困人员的意愿,对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各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做到100%安排入住。自2022年起,来宾市以财政补贴的方式,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防滑地垫、洗澡椅、安全扶手等适老化设施设备,防止老人发生意外。(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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