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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老年人“家门口的幸福”——《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定》正式施行

2025-05-28 11:2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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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开展上门助浴服务。 受访单位/供图

  “一老一小”是家事、国事、天下事。解决好养老问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关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更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

  5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等方面破解养老难题,为解决“养老难”问题提供法治化方案。

“小切口”立法,破解养老难题


  截至2024年底,南宁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53.85万,老龄化率达18.59%。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27.71万,占老年人口的18.01%,构成了“9073”(即90%居家、7%社区、3%机构)的养老格局。

  “作为广西首府,南宁市面临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突出、居家养老需求集中的‘三重’挑战。”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作为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成了覆盖“县—乡镇(街道)—社区—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县级层面推进完成12个300—500张床位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建设;乡镇(街道)层面,已建设52个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层面,已有212处出让居住地块按要求落实配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家庭层面,已为1.2万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尽管如此,南宁市养老服务仍面临设施布局不均衡、资源整合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南宁市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草拟《规定》。历经两年打磨,三次审议,2024年10月南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定》。

  《规定》以20条简明条款,构建了“家庭基础—社区依托—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养老服务框架,形成了“1+N”政策体系,即一个《规定》及适老化改造、长期护理保险等多个配套文件。

  作为响应国家“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具体举措,《规定》为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法治保障。

统筹资源布局,配足养老设施


  “《规定》以‘小切口’立法破题,以‘小快灵’立法体例,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地方规范,着力构建‘家庭尽责、社区尽责、政府尽责、社会尽责’四维责任体系,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可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谈到《规定》的亮点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规定》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概念,明确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三服务”(公共+市场+公益)为支撑的总体要求,既呼应上位法章节设置,又强化社区资源整合,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提供了法治依据。

  针对“设施不足”的问题,《规定》统筹资源布局,首创“双核驱动、三圈联动”规划,要求建立“集中+分散、独立+混合”的用地模式,明确国有零星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养老优先”。

  根据《规定》,在城区,新建住宅小区严格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已建成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或者配套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未达到每一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且单处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同时,允许占地面积较小或者居住户数较少的多个住宅小区统筹规划、集中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依托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设施,整合村社资源,推动养老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让城乡老人共享发展红利。

  此外,为确保“建以致用”,《规定》还明确要求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验收—移交—登记—巡查”闭环管理机制。民政部门对闲置、违规使用问题,要限期整改。

  南宁市民政局局长唐小若介绍,目前,南宁市已有25个街道建设了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5%的乡镇建设了辐射周边的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里共有212个新供应居住用地全部配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经移交到民政部门的配套用房有46处。

  “未来,我们还将启动不少于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其中社区康养综合体项目不少于10个。”唐小若介绍。

强化服务供给,构建养老生态


  有了良好的养老设施,还需要优质的养老服务,整个养老服务体系才“有骨有肉”。对此,《规定》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依法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嵌入式养老服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唐小若介绍,当前,南宁市采用流动车助浴、居家上门助浴等方式,在广西率先开展专业助浴服务工作试点,目前已为60岁以上经济困难和80岁以上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1万人次助浴服务。同时,采取“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等多种模式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城市特困、低保等五类老年人提供每年2400元至384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累计服务老年人31.3万人次。对此,《规定》进一步提出,政府应当推动发展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老年助浴服务,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机构,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助浴服务。

  此外,医养深度融合是《规定》的原则之一。《规定》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医疗、康复和养老护理服务。

  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规定》还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用药指导、急诊急救等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残疾老人家庭,明确采取政府补贴、引导企业参与等方式,实施无障碍、适老化、家庭养老床位改造,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

  以“社区设施自建厨房”“社区餐饮门店挂牌”“单位食堂延伸服务”等模式开设长者饭堂,是南宁市让老年人乐享“食”光的特色举措。截至目前,该市共开设88个长者饭堂,已有6.2万名老年人在“长者饭堂”系统注册用餐,累计用餐332万人次。对此,《规定》明确提出,政府应当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业发展;要求政府根据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引导餐饮、物业、物流等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2024年4月,民政部、国家数据局公布48个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南宁成为广西唯一入选的城市。目前,南宁市已搭建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医疗、社保等数据,提供“一键呼叫、远程监测、服务预约”等12项智能服务,逐步让科技为养老服务插上“智慧翅膀”。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南宁居家社区养老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南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南宁市人大将继续推动政府部门细化配套政策,推广“一键呼叫”智能终端,树立银发经济产业发展的典范和标杆,以《规定》为纲,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老有颐养”成为南宁最温暖的民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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