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2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报告工作的函(桂民函〔2024〕164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16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对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年报)。现发布《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报告须知》,相关内容同时登载在广西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目和“广西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理顺年报中的各项工作安排,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如实填报年报材料,并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影响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
附件:1.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报告须知.docx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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