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12071万元,其中:《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84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60万元;《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3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9411万元。财政部、民政部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071万元中,安排用于自治区本级使用资金1881万元,转移支付给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使用资金10190万元。
(一)自治区本级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用于自治区本级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1821万元。
2.用于自治区本级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巴马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改造建设项目前期经费30万元。
3.用于自治区本级举办参加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参赛选手培训班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经费30万元。
(二)转移支付各设区市、县(市、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3841万元(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5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主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护理能力和水平。
2.残疾人福利类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1657万元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主要支持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3.儿童福利类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2003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主要支持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4.社会公益类(殡葬类)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1749万元用于社会公益类(殡葬类)项目。主要支持新建改扩建殡仪服务设施,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5.社会公益类(社工志愿者服务类)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458万元用于社会公益类(社工志愿者服务类)项目。主要支持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或社工站直接相关的督导评估等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6.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排482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衔接项目。主要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安排3841万元(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5万元)。
采用项目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361万元。主要支持9个县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其中:蒙山县龙塘老年人养护院项目65万元、柳州市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150万元、资源县多功能养老服务项目园一期老年养护楼维修改造160万元、阳朔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9万元、钦南区尖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00万元、桂林市全州县老年公寓康养楼建设资金267万元,百色市平果市四塘镇印山村老年人活动综合楼建设资金200万元,百色市隆林县中心敬老院建设资金126万元,河池市东兰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老综合楼建设资金164万元。重点加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采用因素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480万元。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区养老床位数26.4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9.2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1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55.5%。二是依托乡镇社工站在全区375个乡镇(街道)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等精准服务。2021年已服务老年人8.6万多人次。三是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保障厅、总工会、妇联成功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全区9000多名养老护理员参加全覆盖技能培训、练兵比武,不断激发养老护理人员从业热情,增强职业荣誉感。四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持续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累计完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139家。五是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3500户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进行适老改造。全年全区创建命名18个(历年累计31个)具备养老护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文化娱乐等综合养老服务功能的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安排1657万元。
采用项目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0万元,支持北海市精神卫生福利医院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配置床位300张,用于精神卫生康复治疗。
采用因素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397万元,其中:支持5个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购买服务示范项目997万元,全年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登记康复对象1323人接受规范精康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400万元,主要选择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每个市至少在1个城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心理疏导康复和融入社会等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相关地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3)儿童福利类项目安排2003万元。
采用项目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516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新建或改扩建。其中:支持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建设资金336万元,河池市宜州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80万元。
采用因素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447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人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直至毕业。本年资金加上历年结余资金共资助1601名孤儿。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0万元,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开展矫治手术7台,惠及孤儿17人。接受医疗康复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4)社会公益类(殡葬类)项目安排1749万元。
采用项目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400万元,其中:百色市凌云县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支持殡仪服务站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崇左市宁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支持殡仪馆更新改造火化炉4个,新购尾气炉4套,焚烧炉1套。
采用因素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资金1349万元,支持补助10个殡仪馆空白县(市)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完善我区殡仪服务设施,提高我区殡仪服务能力。
(5)社会公益类(社工志愿者服务类)项目安排458万元。
其中: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58万元,支持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4个设区市利用补助资金实施社工站督导服务项目14个,支持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17个,合计31个。有效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00万元,支持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合寨村委员会庆祝成立40周年建设基础服务设施,推动村委会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6)乡村振兴衔接专项项目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82万元。
支持全区10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10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重点帮扶县(市)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得到加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助力广西乡村振兴。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1年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金,各地都能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6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各级民政部门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没有擅自调整预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项目预期目标基本完成,2021年度财政收支未发生违规问题。项目的各阶段严格按照财政标准执行,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范围,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过程中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等各项程序均按相关规定执行。2021年我区共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071万元,截至12月底已支出4852.5万元,支出率40.2%;结转结余到2022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是7218.5万元。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强化项目管理,克服疫情以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带来的影响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民政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设置指标值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4个”。全区实际下达资金支持9个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和维修改造;同时全区统筹支持一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全区建设和改造数量已超过20个。指标超额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大于8个”。下达资金260万元支持北海市精神卫生福利医院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下达资金997万元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登记康复对象1323人提供精康服务;下达资金400万元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在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每个市在2个城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心理疏导康复和融入社会等服务。指标超额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大于1400人”。下达资金1447万元,支持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601人;下达资金40万元,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惠及孤儿人数17人。指标超额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殡仪馆新建和改扩建数量大于4个”。下达资金400万元,支持1个殡仪服务站、1个殡仪馆建设;下达资金1349万元,支持10个殡仪馆空白县(市)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完善我区殡仪服务设施,提高我区殡仪服务能力。指标超额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大于1个”。下达资金516万元,支持1所儿童福利服务机构、1所未保中心建设。指标超额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大于7个”。下达资金358万元,支持14个设区市利用补助资金实施社工站督导服务项目14个,支持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17个,合计31个。超额完成24个绩效目标,督导服务项目受益对象超过1200人,社工站项目服务超过1.5万人次。指标超额完成。
(2)质量指标
设置指标值为“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100%”。9个养老服务设施已完工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指标完成。
设置指标值为“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100%”。全区1601名符合条件孤儿获得孤儿助学金,受助孤儿按照1万元/人/年标准发放。指标完成。
(3)成本指标
设置指标值为“总支出和各项支出控制不超过定额标准”。全区下达资金12071万元,2021年已支出4643万元,资金支出率38.5%,所有项目都按合同金额结算,没有超合同支付。指标完成。
(4)时效指标
设置指标值为“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向市县下达经费时间1个月内”。2021年财政部民政部两次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071万元,我区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按文件资金分类要求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后,在1个月内由财政部门发文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市、县(市、区)。指标完成。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设置指标值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大于85%”。我区持续加强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全年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提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59.6万人次;开展个案服务72次、小组服务208次、社区服务246场次、探访3887次,咨询解答105次。未接到受助对象关于服务质量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因广西多地爆发疫情影响,民政项目服务群体作为重点管控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入内,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进度受阻,资金使用存在结余,结余资金已计划在2022年继续使用。
2021年12月底前已完成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31个,超额完成21个绩效目标,超过指标值较多。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是民政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自治区《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2021年全区3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2022年达到60%,2023年基本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各地按任务要求,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充分利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并积极整合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的2%以内的地方资金,共同投入到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建设中,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数量上,符合工作目标及实际需要,全部项目在下达的资金范围内使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分解的绩效目标,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各市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评估,切实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全年绩效情况向相关部门报送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各级部门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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