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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2-03-10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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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6月19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广西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900万元,其中:柳州市2125万元、梧州市1775万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

2021年7月19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3900万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其中:柳州市2125万元,为失能、部分失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932张以上,为失能、部分失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3685人次以上;梧州市1775万元,为失能、部分失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613张以上,为失能、部分失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3226人次以上。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指导柳州市、梧州市将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强化督办。一是完善政策措施。指导2个市制定出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细则等政策,围绕资金使用、服务对象、服务供给、质量监管等要求,明确建床标准、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内容,形成清晰、具体的实施路径。柳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医养结合的实施办法》,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纳入服务内容,通过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等方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自治区民政厅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紧盯项目关键环节,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月督办、月通报,定期跟进项目实施,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召开交流座谈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矛盾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2个市完成233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6384人次。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号),按照公益金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了预算资金。2021年7月19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1〕86号),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使用尽快产生效益。

(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要求,指导柳州市、梧州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10月29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向民政部、财政部报送《关于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桂民函〔2021〕1384号)。同时,对项目地区“月指导、季调度”,指导项目地区加快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摸底排查和实施等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柳州市、梧州市均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将资金下拨各城区,明确了资金分配方向、使用范围、任务指标等内容,加快资金支出。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指导柳州市、梧州市严格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56号)的规定使用项目经费,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并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柳州市、梧州市累计支出中央项目资金922.004万元,结余资金2977.996万元,资金支出率23.64%,支出进度整体较慢。主要原因:一是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广西经济呈下行态势,从2021年下半年进入了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的“三保”状态,很多项目因库款不足无法推进,尤其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导致资金结余。二是受百色、柳州等市暴发新冠疫情影响,试点地区暂停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导致项目进度延后,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无法按原计划支付项目款项。三是项目实施要经过服务对象排查、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验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绩效评价等环节,整个项目涉及业务环节多,每个业务环节都需要走相应的采购程序,耗时较多,且恰逢春节,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支付相对滞后。四是项目涉及工程类和服务类任务,工程类需要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按一定比例支付资金,服务类需要按照服务流量逐月支付,也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五是资金下达到位时间较长,审批程序环节多。市级收到自治区资金文件后,市民政局首先提出资金使用方案,详细计划,报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得到财政局同意后再由民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待市政府批复后财政局才下达资金。比如,2021年7月,梧州市收到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2021年12月市财政局才实际下达资金到位。

此外,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仅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两项任务,柳州市本级配套资金1018万元支持该项目如信息化建设、评估验收等费用,其中50万用于家庭养老床位信息系统建设、80万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评估费用,24万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费用、10万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评价、854万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资金支出率100%。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以及单位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程序使用财政资金。

四、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整体撬动和推进2个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广西全区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积累了经验。一是夯实民生保障底线。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适老化改造内容、设施设备安装和维护等情况,给予建床机构每床一次性4000元建设补助。按照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给予服务机构每月200-400元的服务补助。2个市所建设的3500张家庭养老床位,相当于近20个中等规模的养老院,极大地节省了土地成本和建设费用。二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依托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部门,把专业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老年人,同时将现有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资源整合融入提升行动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专业性”的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让老年人在家也能安享幸福晚年。三是推动智能化应用。通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老年人家庭配置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智能穿戴、远程监控等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动态掌握老年人生理指标及活动情况,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安全照护、健康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四是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以实施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护理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服务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前期设定的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柳州、梧州2个市完成了大部分绩效目标。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330张,完成率65.6%;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6384人次,完成率100%以上;制定出台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专项方案等政策文件2份;适老化改造的设施设备合格率100%;失能、部分失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服务合格率100%;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支出922.004万元,支出率23.64%;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大幅提升,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2%以上,为下步构建专业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奠定坚实基础。但部分指标尤其是资金支出率仍存在较大偏差。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积极督促指导2个市根据绩效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尽快完成好绩效目标任务。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加大项目组织调度和专项督导,加快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督促2个市民政部门倒排工期,紧抓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并形成支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督促2个市民政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单位、服务对象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争取用最少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履约支付。三是加强过程监管。指导2个市民政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控,强化时间节点控制,加快资金拨付,减少和杜绝支付进度滞后现象。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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