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2-12-14 17:3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公报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docx

2021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持续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顺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综合

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11个(其中:市辖区41个、县级市10个、县48个、自治县1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1253个(其中:镇806个、乡253个、民族乡59个、街道135个)。

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和设施6.3万个,职工总数45.3万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模84.9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4.3亿元;全区民政预算资金支出163.1亿元,占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其中:社会福利37.9亿元,社会救助102.2亿元,民政管理事务9.7亿元。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13007个,床位26.1万张,年末收留抚养人员5.2万人。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891个(其中:机构583个),养老床位数共25.2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8万人。其中:社会福利院88个,床位13944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963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120个,床位7168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032人;其他各类养老机构375个,拥有床位64992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2267人;未登记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设施665个,拥有床位数24932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191人;全托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33个,拥有床位22861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3160人;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60个,日间照料床位数13287张,养老服务人次数235985人次;互助型社区养老设施9897个,拥有床位104776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10257人;其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3个,养老服务人次数38083人次。

2.提供住宿的精神疾病服务。全区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疾病福利机构共6个,拥有床位2858张,比上年增长3.7%,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614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保护服务。全区共有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47个,床位3671张,年末抚养各类人员1480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22个,床位2965张,年末抚养各类人员1454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5个,床位706张,全年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76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全区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63个,床位2279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462人。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485人次。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年福利。截至2021年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838万人,占总人口的16.6%,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634万人,占总人口的12.6%。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口124.3万人。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孤儿9692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1590人,社会散居孤儿810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476人。

2021年全区办理收养登记2066件,全部为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3.残疾人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7.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62.3万人;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1个,职工33人,固定资产原值3978.1万元。

4.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万户、34.4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4.7亿元,占全区民政事业费支出的9%;2021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773元/人·月,比上年增加13元,增长1.7%。

农村低保。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85.4万户、243.0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62.7亿元,占全区民政事业费支出的38.5%。2021年全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418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650人,比上年增长32.1%。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23.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7万人,分散供养22.7万人。

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7.8亿元。

临时救助。2021年,共实施临时救助57.3万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8亿元。

5.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截止2021年底,全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6522人,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1人,中级社会工作师1439人,助理社会工作师5082人;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374个。

志愿服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实名注册志愿者105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比上年度增长1.7个百分点;注册志愿服务队伍4.6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长1.4亿小时。   

福利彩票。2021年全区中国福利彩票年销售34.2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8.3%;全年筹集公益金10.9亿元;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5.2亿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3.3亿元,社会救助0.02亿元,民政管理事务0.2亿元,其他1.8亿元。

6.社区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各类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4426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4个,社区服务中心158个,社区服务站3934个,社区专项服务机构和设施330个。

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29485个,比上年增长2%。

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3011个,比上年减少3.3%。其中:区本级登记管理的1017个,地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3135个,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8859个。

全区共有基金会113个,比上年增长3.7%,其中:公募基金会25个,非公募基金会88个。

全区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6361个,比上年增长6.5%。其中:科技服务类145个,生态环境类14个,教育类12024个,卫生类299个,社会服务类1016个,文化类579个,体育类514个,工商业服务类41个,其他1693个。

2.自治组织。截至2021年底, 全区共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6460个,其中:村委会14172个,比上年减少48个,村民小组21.2万个,村委会成员7.8万人;居委会2288个,比上年增加112个,居民小组3.5万个,居委会成员1.6万人。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服务。2021年全区共有办理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130个,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7.3万对,比上年下降8.2%。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27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0.3万对。结婚率为4.8‰,比上年减少0.4个千分点。

2021年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离婚7.1万对,比上年减少39%。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81对。

2.殡葬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殡葬服务机构103个,其中殡仪馆34个,殡葬管理机构32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37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共有2290人,其中殡仪馆职工1287人;火化炉121台,火化遗体10.3万具;火化率30.1%,比上年减少5个百分点。

注:

1.本资料中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为当年实际数和注册登记的法定机构数。

2.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误差,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不等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3.结婚率计算公式为:当年结婚对数/当年平均人口数x1000‰。

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口等相关数据来源于自治区统计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