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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04-16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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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2021〕24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民发〔2021〕77号)及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桂民发〔2022〕6号)。

二、主要依据

(一)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2021〕24号);

(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民发〔2021〕77号)。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完善普法责任机制为保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广西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民政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五、主要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为蓝本,结合我区民政实际,依据并参照民政部“八五”普法规划拟写,整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思想引领、重点内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实施保障、具体实施步骤等6个方面制定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主要涉及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部分,从宏观上明确了民政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在中微观层面上,则强调具体工作方法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完善普法责任机制为保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内容主要是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并提出相应要求。提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重点学习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主要由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加强民政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五个内容组成。在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方面,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在民政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方面,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并且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另外,要充分发挥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主要由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四个方面组成。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呈现力度,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保障。内容主要由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能力建设组成,并相应提出落实要求。如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等。

(六)具体实施步骤。提出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制订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21-2022年)、组织实施阶段(2022-2025年)和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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