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1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民发〔2022〕6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民政部和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民政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完善普法责任机制为保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广西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民政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广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立的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提高普法质量,促进广西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与加强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融入民政日常管理服务之中。
二、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领会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开展交流、举办讲座等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结合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需要,组织宣传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福利彩票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法规制度和党内法规等内容列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坚持全员覆盖,把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各类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
(二)加强民政服务对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政务服务窗口、信访窗口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三)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以及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进一步抓好12345热线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利用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各种民政网络平台,加大网上民政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倡导制作推进婚丧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故事,广泛宣传法治精神。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推动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持续推动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工作,推动从源头上化解民政信访矛盾纠纷,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服务。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充分利用好“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民政部门“两微一端”等普法资源,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呈现力度。通过短视频、漫画、图解等新形式普法,增强普法效果。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
五、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法制权威解读,促进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能力建设。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的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结合实际开展民政普法宣讲活动,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六、具体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21—2022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级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规划和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治区民政厅“八五”普法规划正式印发一个月内,将本设区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025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当年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普法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底配合各级普法办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底)。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各设区市民政局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于2025年9月底前报自治区民政厅。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