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广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69186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306万元,自治区彩票公益金51444万元。广西民政厅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安排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和城乡社区服务等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17742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共12436万元,用于自治区本级资金52万元,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市、区)12384万元,其中:项目法分配资金781万元,因素法分配资金11655万元。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03万元。按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依托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等。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795万元。按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按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北海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二期工程项目410万元、钦州市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100万元、玉林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82.5万元、百色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82.5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2604万元。按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程、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4)社会公益类项目1522万元。一是按项目法分配资金,支持完善殡葬服务设施设备106万元;二是按因素法分配资金,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991万元,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425万元。
(5)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312万元。按因素法分配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530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桂林市和钦州市两个试点市。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其中:桂林市3201万元,钦州市2105万元。
二、自治区彩票公益金51444万元
2023年,自治区下达彩票公益金预算共51444万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2450万元,下达补助市县资金48994万元。根据《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规定,下达补助市县的彩票公益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进行分配,项目法分配资金15158万元,因素法分配资金33836万元。
(一)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资金2450万元,全部安排自治区本级项目。
2.支持方向
(1)养老服务类项目1295万元。主要支持民政厅本级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600万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20万元、全区贫困老年人听力康复工程项目3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业务用房物资购置项目30万元、养老综合楼业务用房维修45万元。
(2)其他社会福利类项目1155万元。主要支持民政厅本级民政标准化项目立项研制经费20万元、“福彩情 学子梦”高三学生助学公益行项目600万元、政府购买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专线运行项目80万元、全区特殊儿童康复服务项目2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项目158.15万元;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工程3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环境设施及康复训练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66.85万元。
(二)自治区补助市县彩票公益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分解下达各市、县(市、区)资金共48994万元。
2.支持方向
(1)养老服务类项目29457万元,其中项目法分配资金9474万元,因素法分配资金19983万元。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全区22个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以及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和购置设施设备等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根据补助标准、对象数量等因素据实分配,由各地统筹用于养老服务领域的设施修缮、购买服务项目等支出。
(2)其他社会福利类项目19537万元,其中项目法分配资金5684万元,因素法分配资金13853万元。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全区16个其他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其中儿童福利类项目建设7个,殡葬服务类项目建设9个,因素法资金统筹用于除养老服务领域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领域的设施项目维修改造和条件改善,社会福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支出。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一)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规〔2020〕4号),该《办法》主要明确支持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评价与监督等内容,为全区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提供制度依据;印发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1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桂民函〔2022〕1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监管办法》(桂民办发〔202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办发〔2022〕10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规范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严格彩票公益金审计监督,强化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设置,健全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彩票公益金全链条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彩票公益金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一是着力加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桂民函〔2022〕1143号),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规范公益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监督评价,建立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通报制度,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每季度、年度联合通报全区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强化福彩公益金动态监管,不断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按照“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要求,加大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审计监督,除自行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公益金检查外,还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4个直属单位和7个市14个县(市、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不断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2023年下达的中央彩票公益金、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以及补助市、县(市、区)公益金都编制了绩效目标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联合下达,无绩效目标不安排资金,绩效目标表随资金下达文件印发市、县(市、区)。指导各地加强公益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监控评估,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绩效跟踪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最大效益。组织开展年度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四)建立定期公告制度。每年6月底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发布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包括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等。
附件:1.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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